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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 “调解仲裁+N”服务 多措并举推动调解仲裁工作再提升

发布时间:2022-10-21 10:35:17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鹤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依法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为主线,强化预防、实化调解、细化仲裁、优化服务,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法制化营商环境水平再提升。

突出“1+100+6”,深入构建调解仲裁争议处理格局。“1”,即建立一批专业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强化跟踪服务,全面加强指导,定期开展培训,着力把基础好、机制全、办案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先进调解组织打造成金牌组织。鹤岗市东山区先锋调解室被授予2021年度国家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00”,即建立百家企业调解委员会,最大努力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前沿。鹤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足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以“百大项目、重点产业”为依托,对全市280多家大中型企业及行业协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指导帮助103家企业规范建立建设调解组织,助力企业提升应对和调处劳动争议案件能力。“6”,即建立“六区”仲裁调解室,最快速度将劳动矛盾化解在身边。鹤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着“一区一室”、就近化解的原则,在六个市辖区逐一成立仲裁调解室,打造了“15分钟便民服务圈”,以公益性服务方式为办事群众提供案前调解、无偿法律咨询、文书代写、法律援助等仲裁服务,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属地化服务,为当事人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围绕“一网+一庭+一试点”,创新提升仲裁争议处理质效。“一网”,即实行“互联网+调解仲裁”,方便群众维权。2019年,鹤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省率先投入使用自主研发的仲裁“云”系统,建立“互联网仲裁庭”,通过“无接触办公”方式远程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既有效避免了因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的防疫风险,又最大限度降低异地、伤残人员的维权成本。今年以来,互联网仲裁庭远程共审理案件73件,为劳动者维护权益461.54万元。“一庭”,即推进“流动仲裁庭”流动办案,提升办案效能。鹤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家门口”“厂区内”,由“坐堂审案”变“上门办案”,选派骨干仲裁员组建流动仲裁庭主动将服务触角延伸到社区、企业,到矛盾发生的基层一线,通过调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共办理案件33人次,为劳动者主张权利531.87万元。“一试点”,即开展工伤待遇赔偿案件要素式办案模式,缩短办案时间。学习借鉴试点城市在工伤要素式办案方面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开展工伤待遇赔偿案件要素式办案模式,简化庭审程序、缩短文书内容,力争将庭审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裁决书制作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立足“监察+仲裁+维权+服务”,多措多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提高案前化解效能,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鹤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访维权“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大厅,形成监察、仲裁、信访联合调解机制,对案件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办公、快速解决”,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在此基础上,加入服务系数,创新开展“调解仲裁+促就业”服务,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与就业、培训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向有就业需求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推介、就业政策宣传指导、求职招聘信息登记和技能培训等服务,实现劳动维权与就业服务有机结合。此做法被中国劳动保障报、学习强国平台宣传推广。

截至9月,全市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调解成功率达到73%,近2/3争议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得到了圆满处理,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实现了法治效果、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龙江营商 陆铁男)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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