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洪瑞
引文:在儿童性侵犯问题上,我们从以往的忽视中醒来,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并在摸索中前进。
不久前,南京火车站候车室发生了不堪的一幕,一名年轻男子当众猥琐一名女童,恰好这一幕被网友拍了下来,从长达3分钟的视频中记者看到,旁边两位疑似其父母的中年男女并没有任何制止行为。消息一出,引发了网友广泛关注。后经警方查实两名中年男女是女孩的养父母,猥亵者是其哥哥。8月28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准逮捕,目前相关部门也已对受害女童妥善安置。
有人会问这是偶然事件吗?答案很显然不是。就在南京火车站猥琐儿童事件发生后不久,网上再次传来重庆一医院候医大厅男子猥亵女童的消息,这两个极为相似的案件再次将儿童性侵犯问题推向了公众的视野。事实上,在过去的5年中存在大量类似案件——如,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江苏刘老师媲美欣”猥亵儿童案、沈阳教师潘德峰强制猥亵案、广东雷州小学校长强奸女生案、华东师大二附中物理老师张大同性侵多名男学生案件等等。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10782起。“女童保护”负责人孙雪梅表示,这些数据仅仅是实际发生案件中的一小部分,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儿童性侵犯案件非常隐蔽而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还有很多。
大众意识的觉醒
时隔多年,胡青还会时常在脑海中呈现当时的情景。“那时我还在上小学3年级,父母在外打工,由奶奶来照顾,但是学校离家远,就把我寄养在了王老师家里。她是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平时对我很好,每天放学回来都会做很多菜,吃完后给我和她女儿一起补习英语,当时在农村大家都不太重视学英语,更没有辅导班,有人给补习我觉得很幸福。后来,住了一段时间,王老师的丈夫也就是那个恶魔经常半夜来我的房间亲我,现在我很讨厌那个房间。” 说到这,胡青脸上透露着恐惧和憎恶。
胡青告诉记者,自从发生这种事情后,每天放学都会在街上溜达到很晚才回去,久而久之王老师发现我愈发异常,几次找我谈心,我也几次都很想跟她说出实情,但是王老师对我很好,我不想说也不敢说。有一次我偷偷跑回家,看见奶奶时我嚎啕大哭,并把这件事告诉了她。可奶奶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还让我赶紧回王老师家好好学习,告诉我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不要乱说。当时我心里很难受,掉了一路的眼泪,很想告诉爸爸妈妈,但是他们远在外地,我又能告诉谁呢。此后,直到小学4年级我才搬回来跟父母同住,但是我一直没有告诉他们发生过的这些事,因为我总觉得自己做了不好的事情。
现在,大学毕业后的胡青在北京找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在外人看来光鲜亮丽。胡青说:“努力扮演一个正常人,是我唯一的愿望。”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数据显示,中国有6100万17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其中有1000万留守儿童一年只见父母一次,平时就只能偶尔打一次电话。然而,在公开报道的此类案件中,农村受害儿童整体占比高达7成。“女同保护”工作人员安薪竹表示,这是因为农村地区留守儿童数量巨大,家庭监护缺失,学校及社区的自我保护教育和基础生理教育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很多孩子不了解如何分辨性侵害、不知如何应对。
全国人大代表蓝春桃表示,“我希望国家在教育方面的投入,不光往农村投,还可以让留守儿童随父母去打工的城市读书,并在那建设一些爱心希望学校,减少儿童性侵发生的环境。”
如今,随着媒体的不断曝光,南京、重庆两起案件引燃了大众对儿童性侵犯问题的底线,人们从避讳谈性、谈性色变开始转变到主动关注、主动接触,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表示,这是我国对儿童保护观念进步的一种体现。
从忽视到保护
回到胡青案我们会问,当初奶奶为什么会选择不相信她说的话?胡青告诉记者,“当时奶奶觉得在老师家不会发生这种龌龊的事,而且我们两家还是远房亲戚,奶奶当时以为我想家,而说的谎话。” 大多数人以为儿童性侵犯是陌生人所为,“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教育调查报告显示,性侵儿童7成为熟人作案,根据占比高低,他们依次是老师、邻居、亲戚和家庭成员。这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优势,使得性侵案件更易发生。
而报告的另一项数据显示,近七成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系统防性侵教育,近九成儿童没有上过防性侵课。胡青说,小时候在农村上学是没有性教育这门课程的,而且大家也从来不谈及性侵犯问题。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有统计的数据显示,早在1997年下半年全国各地投诉“强奸幼女”的个案就有135件,1998年上升到2948件,并且逐年递增。不过,在当时这些数据并没有引起公众及社会各界的警觉,那时候人们更多的将注意力聚焦在儿童智商和能力培养上。
近年来,好在大众意识已经觉醒,人们从以往的忽视中清醒过来,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儿童性教育的问题。报告显示,97.25%的家长希望学校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84.70%的家长支持公益组织进校园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目前,像“女童保护”这样的公益组织,每年在全国20多个省市宣讲儿童防范性侵知识。全国各省市中小学也开设性教育课程,并以图文、视频等形式来提升儿童的防范意识。
与此同时,社会各方也在积极推动女童保护制度上的完善,2008年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白驹将“嫖宿幼女罪”的提案带到了全国政协会议上。原因是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大正式通过刑法修订案,将嫖宿幼女单独定罪。因为它的量刑轻于最高可判死刑的强奸罪,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直到2015年8月,在社会各界关注下,《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争议已久的嫖宿幼女罪,这是保护儿童法制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同时,今年10月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表示,这条规定改变了现实中的诸多弊端,是民法人文关怀理念的具体体现。
然而,现存法律制度对儿童遭受性侵害仍有保护不足之处,很多受到性侵犯的儿童,很难获得精神上的赔偿。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轩表示,可以考虑对被性侵儿童精神损害进行专门立法,明确规定赔偿金额和标准,以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应受访者要求以及出于对隐私保护考虑,文中胡青为化名。)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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