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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拓宽调解新路径 打造“枫桥经验”友好版

发布时间:2023-06-08 15:40:47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

近年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探索形成“网格定位、分级处置、矛调前置、多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标本兼治,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清除在萌芽状态。

网格定位,实现工作网络全覆盖。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率,友好区司法局变“坐门候诊”为“上门寻诊”,充分运用司法所扎根基层的职能优势,与网格员紧密配合,通过“网格+普法+调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依托社区(村)居民微信群采用“以案说法”“以案释理”的方式,结合工作中的真实调解案例,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解答,利用微信及时答复,快速处理居民咨询的法律问题;线下成立由1个司法所调解专家、1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加N个网格员的“1+1+N”调解队伍,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常态化、多角度、全方位排查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隐患,确保矛盾调解进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今年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4次,排查出矛盾线索52个,线上解答法律咨询372件。

分级处置,确保矛盾纠纷早化解。友好区将网格内摸排发现的矛盾纠纷分为“简易纠纷、一般纠纷和复杂纠纷”三个等级,对于基本事实清楚的简易纠纷咨询,由社区(村屯、林场所)调解员直接答复;对于难以快速处置的一般纠纷,引导当事人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对于争议较大、涉及人数较多的复杂纠纷由司法所上报区人民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研究,联合调处。今年以来,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6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6%。

调解前置,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无事之前。”诉前调解是“排纠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方式,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减轻诉讼压力,还能够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友好区司法局积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主线,不断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多措并举强化诉前调解,高标准打造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切实发挥诉前调解“便捷、高效、节约”优势,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诉前。今年以来,通过诉调联动累计完成和推进化解法定继承、家庭婚姻、经济纠纷等诉前矛盾纠纷110起,远程调解诉前矛盾纠纷3起,切实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普惠的温度和力度。

多元参与,凝聚三联调强大合力。友好区积极推进“四所一庭一中心协调”工作,建立与法院、公安、街道、信访、综治中心等对接机制,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工作方式,形成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同时建立“三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迅速启动联调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矛盾纠纷特点走势,制定具体调处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明确规定法官、调解员、律师、群众代表等全程参与,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对调解方式、调解过程以及调解结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调解合情合理合法,真正做到共同发力,多元化解,防止矛盾扩大升级。今年以来,通过联调联动机制,化解物业纠纷21起。(伊春市司法局于辉 王佳)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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