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统计结果,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保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的要求,2018年2月,株洲市各行政区及各县市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情况如下:
2018年2月,株洲市城区共监测28天,其中4天为优,16天为良,6天轻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1.4%,与上月(54.8%)相比上升16.6%,较去年同期(57.1%)相比上升14.3%,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
本月株洲市城区综合指数为5.74,较上月(6.04)下降5.0%,较去年同期(5.89)下降2.5%,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本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2位(排名前三位的是张家界、郴州、娄底,排名后一、二、三位的是湘潭、衡阳、株洲)。
株洲市辖各区平均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9.3%,除云龙示范区下降外(优良率64.3%,下降17.8%),其余各区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其中天元区为75.0%(上升32.1%),石峰区为71.4%(上升14.3%),芦淞区为71.4%(上升21.4%),荷塘区为64.3%(上升3.6%)。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市辖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云龙示范区、石峰区、芦淞区、荷塘区、天元区。
本月5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均符合国家要求。5县市平均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5.7%,其中炎陵县89.3%,醴陵市78.6%,茶陵县78.6%,攸县75.0%,株洲县57.1%。与去年同期相比,各县市优良天数除茶陵县增加1天,炎陵县持平外,其余均有减少,其中醴陵市减少2天(下降7.1%)、攸县减少1天(下降3.6%)、株洲县下降8天(下降28.6%)。
本月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在全省共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8名)、醴陵市(34名)、茶陵县(58名)、攸县(72名)、株洲县(90名)。
2018年2月株洲市各行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2月株洲市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备注:①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2014〕64号)规定,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指评价时段内,参与评价的各项污染物的单项质量指数之和,数值越大表明污染程度越重。②从2017年1月起,监测无效天数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数据填充,再进行相关数据统计。
2018年2月株洲市市辖区及各县(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
备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33-2013),CO取城市日均值95百分位数;臭氧取城市日最大8小时平均90百分位数。
责任编辑:常梦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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