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应品广
美国东部时间2月1日,美国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这一决定立即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芬太尼是一种强效的合成阿片类药物,近年来在美国引发了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
美国政府声称,中国是芬太尼类物质的主要来源国,并指责中国未能有效控制此类物质的非法生产和出口。然而,中国早在2019年就宣布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全球第一个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的国家。中方整类列管后,未再收到美方查获来自中国芬太尼类物质案件的通报。
在此背景下,美国仍然“借题发挥”加征关税,只能说是“别有用心”。
美国单方面加征关税的行为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根据WTO规则,WTO成员在实施贸易措施时应当遵循最惠国待遇原则,对来自不同成员的同类产品一视同仁,不得进行歧视性对待。美国对特定国家加征关税的行为本质上是有针对性的差别对待,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
美国可能援引WTO例外条款为其行为辩护,但不论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0条“一般例外”还是第21条“安全例外”,都有严格的适用条件,不得以例外为借口变相实施贸易保护主义。
美国对所有商品加征关税的行为,难以证明与“保护人类生命或健康”或“基本国家安全利益”等例外存在合理关联性。
近年来,美国不断扩张国家安全例外的适用场景,若纵容这种行为,国际贸易将重回“丛林法则”时代,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将首当其冲。
面对美国的单边主义行为,中国政府迅速采取了反制措施。北京时间2月4日,中方宣布对部分美国输华商品加征关税。这一决定是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国内法对美国加征关税行为的正当回应,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国际贸易的公平性。与此同时,中国已将美国的征税措施诉至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贸易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机制之一,旨在通过多边框架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
中国此举表明,中国愿意通过国际法律途径解决贸易争端,而不是采取单边行动或“贸易战”的方式。中国此次反制并非简单的贸易对抗,而是基于国际法和WTO规则,行使了作为WTO成员的合法权利。
长期以来,美国凭借其经济霸权,频繁使用单边手段对其他国家进行经济制裁和贸易打压。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国家的利益,也破坏了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济治理秩序。
中国通过此次反制措施,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国家都不应滥用经济霸权,国际贸易应当基于平等和互利的原则进行。中国愿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贸易争端,但绝不会在原则问题上妥协。
对美国而言,解决芬太尼泛滥危机的出路不是“甩锅”别国,而是需要强化国内监管和加强国际合作。包括中美在内的国际社会应当携手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挑战,旗帜鲜明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泛安全化。特别是要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支持WTO开展必要改革,强化对单边主义的制度约束,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
作者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组织学院院长、教授
(《中国报道》2025年3月刊)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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