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破产管理人监督,强化管理人职责,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11月13日,盐城建湖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工作座谈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扣萍,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周红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承办我院破产案件的相关管理人参加会议。

就下阶段破产审判及管理人工作,丁扣萍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坚守职责定位。办理破产案件时要有大局意识,注重各方利益平衡,主动履职担当,与辖区政府合力解决遗留破产矛盾和问题。二是规范勤勉履职,优质高效办案。严格执行回避、承诺书、备案及时间表等制度,做实尽职调查、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勤勉、依法高效履职。对未结破产案件逐案梳理,按结案计划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创新工作理念,精心培育案例。牢固树立“答卷意识”“精品意识”,对启动破产审查的案件,逐案摸排有无重整可能与重整价值。重视破产管理经验积累,努力打造党委政府支持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典型案例。四是重视队伍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严守法律底线,加强破产管理廉政建设,强化破产费用使用监管,打造素质过硬的破产管理人队伍。
会上,周红民传达学习省高院《破产管理人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置办法(试行)》并就管理人依法廉洁公正履职进行提示:一是筑牢思想防线,严守职业操守。二是依法依规履职,确保程序透明。三是坚守公正立场,维护各方权益。四是严守保密纪律,防范利益冲突。五是强化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民二庭通报了2024—2025年度破产审判及破产重整工作,介绍了我院在办破产案件情况及破产审判相关数据,并对目前破产审判中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管理人逐一报告了在办破产案件的工作进度、需要协调处理的难点问题及后续清案计划,并就履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下一步,建湖法院将聚力于破产审判提质增效,以更严格的监督规范管理人履职,以更创新的举措攻坚“办理破产”指标,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提档加速,为建湖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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