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近五年来陕西省法院和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审理和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同时发布了5起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陕西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敏介绍,陕西法院严格落实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若干问题的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依法审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胸怀“国之大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2020年以来,审结土地资源和耕地保护一审案件54件,坚守18亿亩的耕地红线。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4003万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04万元,追回其他国有资产418万元,查处违法占用土地或退还土地20.9896万平方米、违法占用河道用地2462平方米、违法建设35082平方米。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领域,重拳出击,审结食品药品监管一审案件9件,追缴食品药品罚款302万元,守护民生安全底线。通过诉前精准监控、诉中联动化解、诉后跟踪问效,多措并举推动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从“纸面整改”向“实质解决”切实转变。
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高洁介绍,陕西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的精准性、规范性,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法律职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9446件,提起诉讼168件。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服务“文化强国”建设。省检察院针对公共服务类APP无障碍改造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全国典型案例。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29个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签订22个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监督等方式,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协同、事后修复”的全链条协作机制。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054件,制发检察建议4374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82件,其中257件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曹新宇)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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