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爷,你们既是血脉相连的宗亲,又是比邻而居几十年的老邻居,如今这个院子就你们两家人了,可千万别再因小事大动干戈,伤了和气啊。”
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文星法庭法官助理冉文在案件回访中诚恳地对相邻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说道。
案情简介
深秋时节,金黄的稻田里再生稻低垂着沉甸甸的穗头,田埂边绽放的木芙蓉花,为萧瑟秋意添上了一抹亮色。冉文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几个月前黄某甲蹒跚地来到法庭的那一幕。
“法官,我和黄某乙是邻居,我新修房子还没入住,屋顶就被他用棍子捅破了。”
黄某甲语气中满是无奈与委屈。了解相关情况后,文星法庭立即驱车前往现场勘察。
“我们当初建房时有约定,他的房子不能高过我家,还立了字据。现在他却违约,把房子盖得比我家高,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面对法庭工作人员,黄某乙情绪激动地说。
经调查核实,黄某甲新建房屋时确与黄某乙签署协议,承诺新建房屋的高度不超过黄某乙家。后因实际建成高度超出约定,黄某乙愤怒之下,采取了过激行为。
法庭工作人员敏锐察觉到,这不仅是法律纠纷,更是传统习俗与亲情关系的碰撞。为妥善化解纠纷,文星法庭主动联系村委会及法律服务所,邀请村书记和法律服务者开展联合调解。
“你捅别人屋顶的行为是要不得的”
“他违约在先,我气不过嘛”
在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之际,法庭工作人员通过讲事理、明法理、通情理的方式进行调解。“签了协议就要认,这个‘老理儿’我们懂。”承办法官首先肯定了协议的约束力,随后严肃指出:“黄大爷,您有委屈我们能理解,但动手捅坏别人屋顶的方式是不对的。”法官继续耐心劝导:“咱们血脉相连的宗亲情分,难道还比不过这几砖几瓦的高度吗?”
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触动了双方。黄某甲深受触动,主动表示:“是我违约在先,伤了老哥哥的心。”黄某乙也转变态度,坦言道:“是我不对,太冲动了,我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最终,在法理情的交融劝导下,双方达成和解:黄某乙不再实施任何侵害行为,黄某甲自愿放弃赔偿诉求。两位老人的手重新紧握在一起。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近年来,大竹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充分整合当地党委政府等力量,深度运用“法官驻镇联村”机制,对群众诉求实行“三级过滤+先行调解”,妥善化解了一批邻里、借贷、婚约等涉民生纠纷。同时聚焦“定分止争”,做实做细案件回访制度,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切实守护一方安宁。(郭远乐)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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