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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以法治与人才双轮驱动古村落保护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5-11-24 15:34:12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11月21日,浙江省金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金华市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详细介绍了金华市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相关情况。

金华共有传统村落163个、历史建筑1885处,历史文化遗存丰富、底蕴深厚。近年来,金华始终秉持“保护优先、活化利用、民生为本”的核心理念,坚持用系统性思维、创新性举措,推进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相关经验连续两年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复制清单,努力打造古村复兴“金华样板”。

坚持规划引领。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村三级保护规划体系,2021年实现县域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全覆盖。成功推动兰溪市列为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浦江县、武义县入选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试点名录。

完善认定标准。在全省率先出台传统村落、传统建筑认定标准等指引文件,公布金华市级传统村落31个、传统建筑保护名录422处。构建“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保护框架,严格落实保护标准,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应保尽保”。

突出特色传承。围绕浙中民居建筑特点,制定《金华市历史建筑分类保护技术导则》等一系列技术规范,为历史建筑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成立金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婺派建筑学会,深化婺派建筑保护研究,让传统村落不仅“留得住形”,更“守得住魂”。

健全法治保障。持续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法规体系,2019年施行《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地方性法规。2024年出台《金华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优化资金投入。出台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累计投入专项资金7700余万元,重点实施保护项目39个,修复濒危古建筑341栋,保护非遗项目20项。并于近期印发《金华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创新设立日常保养补贴资金,推动保护工作从“大修大补”向“精细养护”深化转变。

夯实人才基础。组织开展乡村工匠专题培训,定期举办技能比武,按照泥瓦工、木工、水电工等职业标准设置比赛项目,创新“以赛代评”机制,培育出一批高级工和技术标兵。累计培训乡村工匠4382人次,为传统村落保护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推动历史建筑改造。因地制宜打造传统韵味与现代功能兼备的活动空间,让“老建筑”焕发“新活力”。如磐安县盘活2130户闲置农房打造“共享农屋”,采用度假养老、创业经营等共享模式,向游客开放租赁,提供拎包入住,实现村民累计增收2400余万元。

引导多元主体参与。鼓励村民、村集体经济以及社会资本等多元力量,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共同参与村落保护和发展。如兰溪市诸葛八卦村坚持“人人都是股东、人人都是文保员”理念,成立“百姓护宝团”,在保护整体风貌的基础上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年均接待游客超60万人次,带动旅游综合收入超2亿元。

打造传统村落名片。围绕传统村落文化价值推广,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摄影大赛等活动,积极培育古村创客基地等新载体,持续提升村落知名度和影响力。如义乌市李祖村围绕“国际创客村”IP定位,打造旅游创客基地,既展销本土特产,又引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商品,走出“国际元素+本土特色”融合发展的文旅新路径,被评为浙江省未来乡村、全国文明村镇。(苏礼彬 华骏)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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