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有些案件证据确凿,最终却无法起诉?或者为什么一些看似铁证如山的案子,在法庭上被推翻?没错,这往往与取证规范和证据采信有关。一个案子,从“抓得到”到“诉得出”,再到最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这中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这条路,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证据铺就的。”11月4日,在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的课堂上,从该校研究生院毕业的“学姐检察官”吴璇舟正在用自己办理过的真实案件,为学弟学妹们打通课本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壁垒。
不同于教材里抽象的“证据三性”定义,吴璇舟检察官带来的多个典型案例全是“带泥土气息”的一线故事。
“沉默的证人”——一起故意伤害案让学生们学习了鉴定意见这种证据类型的取证要点;
“反复的供述”——一起强奸案让学生们领会了口供的“独立价值”与“同步录音录像”的重要性;
“零口供的单方事故”——一起交通肇事案更是让学生们认识到综合全案证据形成证据链条的重要性。
“当年我坐在政法大学的教室里听证据法,总觉得‘规范’二字离自己很远。直到办第一个案子,才懂这两个字是办案人的‘护身符’,更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在讲授案例的过程中,检察官针对案例中遇到的问题,提问讲台下公安学院的学生们,让他们在课堂上模拟检察官的身份,学习如何补充证据。
课后,两名学犹未尽的“小粉丝”的热情之火还难以熄灭,追着余晖下的吴璇舟检察官问了一路。
从手握案卷的检察官,到站上讲台的“特殊老师”,这堂课不仅传递了专业知识,更搭起一座“司法实践反哺法学教育”的桥梁。区检察院未来将持续深化与西北政法大学等政法院校的合作,通过常态化案例教学等形式,让更多“带露珠”的一线案例走进课堂,帮助法学学子感知司法实务的严谨与温度,为法治人才的培养注入更多实践力量。
“希望这些案例能让他们提前摸到实务的‘脉搏’,成为将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敲门砖!”看着学生们眼里的光,吴璇舟检察官笑着说。(文丹丹)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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