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法院,帮我追回了饲料款!”近日,盐城大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
案情简介
大丰某饲料经营部与蔡某、卞某夫妻买卖合同纠纷案,蔡某夫妻因养殖需要向该经营部采购饲料,结算后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逾期未付。经营部多次追讨无果后诉至法院,但判决生效后,蔡某夫妻仍然推诿拒付。
执行经过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将二人列为重点执行对象,并根据线索精准锁定其住所。在现场沟通时,执行干警反复向二人释法明理,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但二人依旧态度强硬、拒不配合。
考虑到养殖行业的特殊性,鸡场需专人看管,若同时拘传夫妻二人可能导致养殖损失扩大。为此,执行干警兼顾法理与情理,未对二人同时采取强制措施,仅依法将蔡某带回法院办理司法拘留手续。得知父亲面临拘留后,蔡某儿子火速来到法院,积极请求法官组织双方协商,并自愿为父亲提供还款担保。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蔡某现场履行3.9万余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至此,案件圆满执结。(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刘玉晨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