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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法院:调解执行无缝衔接 实质解纷一步到位

发布时间:2025-11-27 14:35:58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高法官,你看我已经把钱都给保险公司转过去了,我之前不给钱是有原因的,不是真的想赖账。”在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一起代位求偿权案件的主审法官高阳出示转账记录后,被告范某恳切的说。

2025年初春,范某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在路上行驶期间,不慎与林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认定,范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林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林某小型轿车的被保险人B公司向本案原告A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依据保险合同约定,A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了定损并支付了保险赔偿款6017元。B公司向A保险公司出具《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将其对范某的索赔权转让给原告。但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均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A保险公司将范某起诉至长安区人民法院。

“这个案件中所涉的赔偿金额并不大,被告为什么对履行义务如此抵触?”法官助理孙研在看到案卷中的材料后,不禁自言自语道。

“可不能只看卷宗中文字的表面含义,还要结合案件本身的情况综合考虑。”高阳法官翻开卷宗耐心的讲解道,“就从你的疑问出发,先跟被告联系问问情况吧!”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孙研一边联系双方当事人,一边在高阳法官的指导下梳理案情,她了解到被告不愿意支付这六千多元的原因只是害怕B公司在事故后随意修车,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支出。高阳法官得知后,将原、被告双方约至法院,把全部证据整理分类,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阐明。终于在他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在认可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对事故定责的基础上,对证据均表示无异议,被告亦爽快的主动承担了诉讼费,并当庭向原告公司转入了全部款项。

“钱已经到账了?那就好!高法官,太谢谢你们了!你们办事效率真是高!”在接到了公司财务打来确定钱款到账的电话后,B公司委托代理人紧紧握住了高阳法官的手。与此同时,被告范某也一边给高阳法官和孙研出示转账记录,一边说着前面的话。

该案件的当庭调解履行,既避免了履行协议拖延或障碍的情况,有效消除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可能性,又实现了矛盾纠纷在诉讼环节的闭环化解,真正实现了让双方当事人从“握手言和”到“真金白银兑现”。下一步,长安法院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做好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桥梁,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意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通矛盾实质性化解的“最后一公里”。(孙研、白轶卓)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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