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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咖齐聚羊城,共话广州法院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12-01 16:41:14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11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广州法院高质量发展专家学者座谈会暨“理论研究+审判实践”院校合作启动会,认真听取专家学者对推动广州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广州法院“1410”总体工作思路。11位法学专家先后发言,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促进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提升刑事审判质效、营商环境视野下新公司法的正确适用等主题积极发言讨论,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石佑启表示,广州中院在发展历程中取得了重大成绩,很多方面在全国领先,“1410”总体工作思路目标明确、立意高远、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定能推动整体工作在“十五五”期间取得新突破,实现新作为。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韩强表示,广州法院处在改革开放前沿,要做好“五个统筹”,系统将涉外法治元素深度融入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华东政法大学将加强与包括广州中院在内的法治实践部门的深度合作,开展有组织的实习实训项目,尽快为国家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表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竞争,广州中院可放眼全球,以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为试验田,注重规则输出锚定效力,构建中国式民商事争议解决的话语体系,打造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表示,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司法机关、政法院校和专家学者协同发力、久久为功。建议双方共同形成实践出题、理论解题、司法用题的闭环机制,进一步推动司法与理论的深度融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国斌表示,广州法院十大重点工程系统覆盖法院工作,主题鲜明、路径清晰,令人倍感期待。应重点构建法院与高校协同育人机制,同时强化案例的多元培育与自媒体平台的宣传互动,并在数据产权等前沿领域深化司法AI应用,以形成全国示范,共同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与认同。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陈鹏表示,民生概念逐渐在狭义的经济谋生手段基础上予以扩展,融入维护安全、稳定等要素,广州中院当前的“法惠民生”工程正是立足于广义民生框架,融入社会综治一线,致力于化解矛盾,能够高效促进社会争议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建议在相关条款中进一步细化明确婚姻、工商登记等与民生攸关措施,助力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表示,法院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可以有效促进仲裁的高质量发展。广州法院可以在国际商事纠纷的仲裁协同与审查方面加强探索,加强与仲裁机构协作,促进国际商事纠纷高效化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昕表示,人民法院既要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又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善借多元治理力量。这一基础抓手在于释放关键信息,通过在案件裁判中传递价值导向,灵活运用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载体,构建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广州中院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兼具务实性与前瞻性,站位高远。其推行的信用修复机制与司法公开体系等举措,充分彰显司法治理担当。期待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共同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表示,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应打破庭室壁垒,探索“刑破并举”的协同机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争取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娟表示,广州法院站位高远、工作扎实,其提出的“护企兴商”等重点工程体系清晰、极具创新性与前瞻性,充分展现了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卓越能力与责任担当,为全国法院提供了优秀示范。要在现有坚实基础上持续优化创新,进一步强化信用修复亮点机制,并注重新业态协同规制,以形成全国标杆性的创新实践。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明涛表示,广州法院承载着深厚的法治文化与历史意义,在硬件设施与软件配套的建设上展现出高度的专业性与人性化考量。应在推进审判数字化进程中兼顾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持续深化院校协同,通过共建课程、联合研究等模式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

会上,市法院和与会院校代表共同启动了“理论研究+审判实践”院校合作,并对院校合作提出三点倡议:

一是探索完善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金融治理、跨境商事等领域前沿法律问题联合攻关机制,共建立足湾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平司法智库;

二是深化一体化、互动式课题研究,共同产出更多源于实践、高于实践、反哺实践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三是完善“审学研”一体赋能提升机制,共同培养更多精通法学理论、熟悉社情民意、实践经验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法治人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石佑启,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韩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国斌,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陈鹏,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娟,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明涛以及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其他专家,市法院全体在家院领导,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陈赞亮)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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