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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享受补贴

发布时间:2025-12-02 20:04:56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122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局大气环境处处长高志刚介绍延边州国三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工作有关情况。宣传教育中心井玉琪主持新闻通气会。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财政局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延边州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旨在通过补贴方式,提前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工作方案》明确,延边州于20251110日起启动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受理,此项工作遵循“总额控制、用完即止”原则,实施期限至2026630日止。

《工作方案》规定,本次补贴主要面向三类车辆与机械。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是指符合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于2013630日(含)前在延边州登记注册的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或于20101231日(含)前在延边州登记注册的非营运中重型燃气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符合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于2010930日(含)前生产,且在延边州编码登记的叉车、装载机、挖掘机。更新的新能源货车和机械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依靠新型能源(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驱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或拖电式机械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依据《工作方案》,国三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为0.9万元—4.05万元,更新补贴为3.15万元—8.55万元;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补贴为0.27万元—5.13万元,更新补贴为0.9万元—20.7万元。(杨波)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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