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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建议写入省级条例!火炬社志中心助力浙江院前急救法治升级

发布时间:2025-12-05 04:30:32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这份证书不仅是荣誉,更是基层声音被法治倾听的见证!”12 月 3 日下午,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温峤镇人大主席团举行的立法建议采纳证书颁发仪式上,火炬社志中心负责人李雪莹接过证书时感慨道。他提出的 4 条关于院前医疗急救的立法建议,全部被 1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的《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采纳,以法治力量为全省急救服务提质增效注入基层智慧。

基层实践催生立法建议,精准直击急救痛点

今年 6 月 25 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长期深耕基层社会服务的李雪莹带着一线实践积累的问题与思考参会。“在山区开展志愿服务时发现,偏远村落急救响应时间长;部分残疾人、老年人遇到急症时,无法快速对接急救资源;还有急救人员职业发展受限、少数医疗机构存在推诿患者的情况,这些都是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李雪莹在会上直言。

结合火炬社志中心在基层急救帮扶、特殊群体服务中的实践经验,他提出 4 条针对性建议:推广 “流动急救站” 模式,鼓励山区采用巡回医疗车破解服务可达性难题;支持开发无障碍急救 APP,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紧急求助需求;完善急救人员职业保障,拓宽职称晋升通道稳定队伍;增加对“拒绝、拖延、推诿接收患者”行为的处罚措施,筑牢急救服务底线。这些源于基层实践的建议,因问题导向鲜明、可行性强,被立法机关高度重视并纳入条例修订考量。

四条建议落地成文,法治保障覆盖急救全链条

如今,这 4 条建议已分别转化为《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的具体条款,实现从“基层声音”到“法治规范”的跨越。

条例第十一条明确 “鼓励推广流动急救站、巡回医疗车等服务模式,提升山区、农村等偏远地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可及性”,为破解城乡急救资源不均难题提供法治依据。此前,山区群众因地理位置偏远,常面临急救车 “跑不快、到不了” 的困境,巡回医疗车可实现常态化巡查与应急响应结合,将急救服务延伸至 “最后一公里”。

同一条款同步纳入 “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发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的无障碍急救服务信息平台” 的内容,将通过文字呼救、一键定位、视频指导等功能,解决听障、失语等群体的紧急求助痛点,让特殊群体的生命通道更畅通。

条例第三十七条聚焦急救人员职业保障,明确 “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助力稳定急救人才队伍。

条例第四十六条则强化了责任追究,对 “拒绝、拖延、推诿接收院前医疗急救患者” 的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以刚性约束倒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流程,保障患者急救权益。

基层立法联系点搭桥梁,民意与法治双向奔赴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民意直达立法机关的‘直通车’,这次4条建议被全部采纳,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中的生动实践。”温峤镇人大主席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扎根一线,最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其提出的立法建议往往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李雪莹表示,火炬社志中心将持续关注条例实施情况,通过志愿服务、基层调研等方式,收集群众对院前急救服务的新需求新建议,为条例落地见效和后续完善提供参考。“我们希望通过更多基层实践,让立法更贴合民生实际,让法治真正成为守护群众生命健康的坚实屏障。”

据悉,《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浙江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而 4 条基层建议的成功采纳,不仅为条例注入了民生温度,更彰显了地方立法开门纳谏、广集民智的鲜明导向,为后续基层参与法治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黄勇 李雪莹)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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