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立足案件“体量大”实际,聚焦群众高效、便捷、权威解纷的司法需求,坚持集成式解纷、专业化布局,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动简案快办,推动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简案里的“实地”
在审理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双方因2000元物业费争执不下,被告不仅拒付,还提起反诉。庭审当天,涉案小区众多业主到庭旁听,被告在庭审中多次提到原告物业服务不达标,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承办法官并未局限于庭审,而是亲自前往小区实地走访,记录问题,各方均在场的情况下,业主一一现场指出其不满意的地方和环节,物业公司一一查看,并解释回复。一番实地调解和促膝调解后,双方放下对立,第二次开庭时在法理和情理之中互谅互让,被告当庭履行义务,纠纷圆满化解。
简案里的“实际”
审理的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中,被告企业承认欠租,但称早已提出退租,不应支付后续费用。原告则以无证据为由不予认可。法官在法庭调查的过程中发现,疫情之后,该被告公司经营困难,发展举步维艰,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确实早已停止经营,只是双方迟迟未签订终止租赁等协议。承办法官并不单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简单依据合同约定办案结案,而是向原告代理人建议核实实际租赁期间。经后续协商,双方重新确认了解除租赁关系的实际时间,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双方对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成功调解结案。
简案里的“实际”
“我们老百姓第一次打官司,对案子这些流程规定都不熟悉,其他的大道理不懂,拿到真金白银,就是我们最大的实在”
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简案中,原告这样说道。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被告虽认可欠薪,但要求法院按照正常流程开庭判决,按法院裁决支付。但原告身在外地,且文化程度不高,其多次向法官反映,不识字,不会网上开庭,希望法官帮忙做工作,尽快获偿。法官在电话询问当事人,核实完在卷证据后,对案情有了基本的把握,多次从法理和情理等不同角度沟通疏导,最终被告主动支付5万元劳务费,原告撤诉,至此该案在便利当事人的情况下,帮原告获得了最大的实在。
简案不简单,快办不减质,结案不是终点,解纷化忧,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才是我们不变的追求。(朱虹霓 张荣新)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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