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官方网站
位置 :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12-24 15:36:36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克一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在法官耐心疏导下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23年,被告王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原告杜某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半年后还款。然而还款期限届满,王某某因经营困难未能履约,杜某某无奈之下将其诉至克一河人民法庭,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法官,他借了我5万块,当初说好半年还,现在都两年了,一点动静都没有!”原告杜某某攥着借条,语气中满是焦急。承办法官仔细审查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后发现,双方对借款事实无争议,但王某某目前资金紧张,确实无力一次性还清欠款。法官考虑到,若单纯作出判决,不仅可能激化矛盾,还可能面临执行难问题,因此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争取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过程中,杜某某态度坚决,坚持要求全额还款;王某某则无奈表示,目前只能分期偿还,双方僵持不下。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当即采用“背对背”调解法:一方面,向杜某某详细说明王某某资产已抵押的情况,告知其强行判决可能面临执行困难,建议适当延长期限,给对方缓冲空间;另一方面,向王某某强调“欠债还钱”是法定义务,若拒不配合,不仅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得不偿失。

经过法官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王某某分期偿还5万元本金,利息按法律规定调整。法庭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同步完成司法确认,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此案的调解成功是鄂伦春旗法院各法庭深入实践“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也是法庭主动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化解群众纠纷的有力证明。今后,鄂伦春旗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审判工作的要求为指引,以“如我在诉”原则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减轻群众诉累,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供稿:克一河法庭 李丹)

责任编辑:柴晶晶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