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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亮剑” 守护碧水蓝天——四川达州通报2025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2-25 14:53:33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2025年12月24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题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年执法工作情况,并公布了三起具有代表性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机动车检测数据造假,严惩失信护蓝天

2024年11月,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通过视频监控巡查发现,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为两辆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车辆进行检测时,竟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检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法定要求,属于典型的弄虚作假。达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并处14.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固定证据,彰显了对破坏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零容忍”的态度,有力维护了机动车环境管理秩序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案例二: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重拳出击保碧水

2024年11月,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线索,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对某工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发现其外排废水中总铜、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该局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32.5万元罚款。此案的快速查处,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督察交办问题、对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决心,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守护流域水环境安全。

案例三:项目变动未依法环评,容错纠错显温度

与严厉惩处相呼应的是对符合条件轻微违法的包容审慎。2025年6月,渠县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某公司输变电工程站址发生重大变动,新增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30%,却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案件调查中,该公司积极配合,主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经严格审查和综合研判,达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及四川省相关裁量清单规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督促其依法补办手续。该案例是“执法+普法”“力度+温度”的生动实践,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的空间,引导其自觉守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通气会透露,2025年达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并非“一刀切”地严罚重处,而是着力构建“精准、科学、依法”的执法体系。在保持对恶意违法、主观故意、后果严重等行为高压打击态势的同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于非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予以减免处罚,并积极指导企业整改和信用修复,全年共减免处罚金额超344万元,助力242家企业修复信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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