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官,我们同意这个调解方案!”
随着原告公司态度的转变,一起标的额高达3千余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在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纪胜利的悉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不仅帮助双方企业走出困境、驶向共赢的彼岸,也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注入了法治力量。
2022年,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项目合同,原告公司承担合同约定货物的供货、安装、安装指导及调试等重要工作。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将项目合同总金额调整为3亿余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依约履行义务,按时交付货物并提交进度款申请,被告公司审核通过的第一期至第六期进度款共计1.1亿元。然而,被告公司仅支付7千余万元,剩余3千余万元进度款迟迟未付。
原告公司多次发函催款,却没有得到被告公司的任何回应。而原告公司为了保证项目合同顺利履行,已向下游供应商垫付大量资金,被告公司的长期拖欠行为使原告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尽管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是纪胜利法官并没有急于做出判决,而是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凭借着多年丰富的执行经验,纪法官深知,大额纠纷的妥善处理不仅关乎涉诉企业的当下生存,更对其未来发展乃至整个市场营商环境有着深远影响,简单的一纸判决虽然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
“不能仅仅追求法律上的公正,更要考虑如何实现双方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纪法官深思后,决定在庭前开展调解工作,力求以温和、灵活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实现双赢局面。
“我们为了这个项目付出了太多太多,大家没日没夜地工作,为的不就是早日完成合同约定,按时拿到货款吗?可现在被告公司一直拖欠货款,我们真的撑不下去了!”原告公司一直强调自身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公司的拖欠行为严重损害其利益,要求立即支付全部欠付款项。
被告公司负责人则眉头紧锁,解释着资金周转的难题,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愧疚与无助:“我们也不是故意拖欠货款,最近市场环境不好,公司资金回笼缓慢,实在是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纪法官没有急于打断他们的倾诉,而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深入了解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与困难。在充分了解双方的情况后,纪法官开始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详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悉心分析诉讼成本及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风险与不利后果,同时也从长远合作的角度引导双方企业在法律的框架内理性协商、互谅互让。
最终,在纪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分四期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这一方案既有效解决了原告公司的燃眉之急,使其能够及时回笼资金,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又充分给予了被告公司喘息之机,避免因一次性支付巨额款项而陷入经营困境,为双方企业的后续发展带来了希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长安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秉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的工作理念,用司法温度关怀每一家企业,用智慧与担当为企业化解纠纷,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林升春)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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