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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平遥牛肉保护和发展条例》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5-12-29 14:58:32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12月26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晋中市平遥牛肉保护和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该《条例》是晋中市立足非遗资源禀赋、以法治思维赋能传统产业、促进文化传承的又一重要立法成果。2026年1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后,将为平遥牛肉这一传统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让千年技艺绽放时代光彩,让地方品牌焕发蓬勃生机。

发布会上,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对条例的立法必要性、指导思想、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条例》共五章二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传承保护、创新发展、监督管理、附则。

《条例》准确界定了平遥牛肉概念及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平遥牛肉”的概念,即“采用传统加工技艺并结合现代生产工艺加工,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平遥牛肉国家标准的牛肉制品”。在适用范围上,《条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重点,重点规范产地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的法律保护。同时,基于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考虑到平遥县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牛肉类酱卤肉制品,其在工艺传承、质量管控、品牌培育等方面同样需加强引导与规范,因此,《条例》设置了参照执行条款。

《条例》理顺了保护管理机制。《条例》第三条至第五条确立了政府统筹、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的工作原则。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将平遥牛肉保护发展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厘清工信、市场监管、文旅等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支持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和自律管理,共同形成推动平遥牛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条例》构建了规范系统的传承保护体系。针对非遗断档、地理标志滥用等现实问题,《条例》设定了多维度保护措施:第六条明确将平遥牛肉传统加工技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实施系统性保护;第七条通过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技艺传授、推动校企合作培养专业人才,强化技艺传承的人才基础;第八条要求对与平遥牛肉相关的饮食文化、民风民俗等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和数字化保存,夯实文化根基;第九条至第十条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管理体系认证,实现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质量管控;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则聚焦品牌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规定禁止行为,并鼓励申报各级老字号,形成技艺传承、品质管控与地理标志保护的综合保护机制。

《条例》规划了创新驱动的发展路径。为实现平遥牛肉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构建了多元支撑的创新体系:第十四条强化要素保障,要求市、县政府统筹专项资金,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为企业技术改造和品牌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第十五条推动产业集聚与融合发展,支持建设集传统技艺传承、文化旅游与研学体验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形成生产、文化、体验联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第十九条注重文化赋能,要求将平遥牛肉文化融入平遥古城文旅宣传体系,支持建设博物馆、展示馆等文化场所,鼓励媒体加强品牌文化传播。这些措施共同构建了从资金支撑、产业集聚到文化赋能的完整产业链条,为平遥牛肉产业提质升级提供制度保障。

《条例》构建了协同共治的监管机制。为提升监管效能,《条例》从三方面作出规定:第二十一条建立信用监管机制,要求对平遥牛肉生产经营者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第二十二条创新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通知制度,实现跨部门协作执法;第二十三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危害平遥牛肉保护与发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通过上述措施,《条例》推动形成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共治格局,为平遥牛肉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晋中市在特色产业发展、非遗文化传承保护提供了法治支撑。《条例》实施后,各监管部门需要严格履责、加强协同,确保法规落地见效;广大平遥牛肉生产企业要坚守匠心、创新发展,争当技艺传承者和品质守护者;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凝聚共识,推动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梓萱 杨潞)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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