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法官总是坐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翻阅厚厚的卷宗,听取双方的唇枪舌剑。然而对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郭杜法庭副庭长门延伟而言,法庭不仅在审判庭里,更在田间地头、在生产一线,在群众的家门口。
多年的审判经验,让他得出了自己的办案“门道”——不唯卷宗,只唯事实,有些案件只有到达现场,才能对案情有更直观的了解,才能做出让人心服口服的判决。
近日,门延伟法官办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便是他“现场办案”的生动写照。
困局:厂房闲置、设备“沉睡”,三败俱伤的风险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然而门法官经过仔细研判后,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背后的隐忧。被告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停工停产,不仅拖欠原告一年多的租金,更棘手的是,大量生产设备仍滞留厂房内,既无人处理,也无力搬走。
而原告虽已找到新租户,但由于被告设备的长期滞留导致新租户迟迟无法进场,厂房长期闲置,原告损失与日俱增。对于新租户而言,订单在手却无法开工,眼看着就要违约,更是心急如焚。
如果该案只是简单的一判了之,后续履行问题仍旧是个难题。一旦进入执行程序,查封、评估、拍卖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如果出现流拍,情况只会更糟,不仅让被告的债务越积越大,企业重生无望,同时原告的厂房仍会继续空置,新租户的经营更是无从谈起。这很可能会造成一个“三输”的局面。
破局:实地走访,牵线搭桥,寻找利益共同点
面对这样的僵局,门法官没有坐等开庭,而是在12月25日这天,将法庭“搬到”了厂房车间。他直奔现场实地勘察设备情况,积极与三方沟通,摸清情况,试图寻找一条多方共赢的道路。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门法官的努力下转机终于出现。在与各方的沟通中,门法官捕捉到了一条关键信息:新租户生产的产品与被告的产品虽不相同,但却同属一个工业门类,或许在生产工艺上有所重合,一旦新租户能够利用被告滞留的生产设备,这意味着被告留下的“废铁”,将成为新租户起步的“家底”。
带着这一线索,门法官立即行动,他一方面了解新租户的生产工艺,确认其生产工艺确与被告有所重合,另一方面积极协调三方前往现场,对滞留设备进行评估。
结局:三方共赢,设备流转,厂房重焕生机
在门法官的邀请下,三方代表再次齐聚厂房,新租户的技术人员现场对被告滞留的设备进行全方位的检查,评判功能完整性、评估设备折旧程度等。
此次深入的现场勘查为问题的妥善解决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三方达成了一致的和解协议:新租户收购被告滞留的生产设备,并将收购款支付给原告公司用以冲抵被告拖欠的租金,对于抵扣后可能存在的资金差额部分,原告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合作的态度,主动表示予以自愿放弃,不再向被告方追索。
此方案不仅高效解决了设备处置难题,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为新租户顺利入驻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协议达成的第二天,新租户便着手准备进驻厂房,沉寂已久的厂房即将重新响起机器的轰鸣。
走出法庭“铁脚板”,走进群众“暖人心”。门法官常说:调解的门道不是拉家常、和稀泥,而是在法律的框架下,精准找到各方的利益共同点,实现共赢。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有多少真情,门法官既是那个勘察现场不辞辛苦的铁脚板,也是那个调解现场春风化雨的“暖心人”。
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道路上,长安区人民法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以公正为基石、以温情为纽带,通过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切实解决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卓)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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