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致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大家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因其便捷、灵活的特点,成为不少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部分“摩电”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一幕幕惨痛的教训,无不警示着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安全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融入到每一次出行中,在此,公安交管部门向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出倡议:
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生命盔”,骑行“摩电”时,驾乘人员务必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系紧头盔卡扣,确保头盔牢固贴合头部,切实发挥保护作用。
二、遵守交通信号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通行,坚决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三、行驶在规定车道内。摩托车应在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随意变道、穿插行驶,遇路口转弯时,严格遵守“转弯让直行、支路让干路”的原则,提前观察瞭望,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四、坚决杜绝非法改装。不得对“摩电”的动力系统、灯光系统、车身外观等进行非法改装,非法改装车辆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五、严守年龄规定与载人限制。驾驶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普通二/三轮摩托车)需年满18周岁且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需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同时,“摩电”载人载物数量、重量均有明确规定,严禁超员载人、违规载物,全力保障驾乘人员安全。
六、增强安全驾驶意识。驾驶“摩电”车辆时集中注意力,不接打手持电话、不玩手机,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时刻留意周边路况,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主动停车礼让。
查处“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的目的不是处罚,而是提醒每一位驾驶人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希望广大“摩电”驾驶人能充分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守护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