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工作
12月31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迅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分析当前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形势,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驶秩序。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扎实推进压降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攻坚,组织开展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非法载人面包车专项整治,全省交通事故亡人数在2024年下降18.2%的基础上,2025年再下降11.4%。但当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比例已发生明显变化,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数量逐年递增,目前全省登记总量达4256万辆,已接近机动车的保有量。涉摩电事故占比高,风险日益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摩电行驶秩序,广东省公安机关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摩电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年底前实现摩电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摩电守法率明显提升、摩电违法查处量明显提升、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的“一改善三提升”目标。
整治行动将围绕四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将摩电整治和安全文明骑行宣传纳入社会文明宣传体系,依托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推广“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骑行理念,并在交管新媒体开设整治专栏,针对相关企业和重点群体,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震慑。
二是严厉查处路面违法。采取定点与流动、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超载等行为。加强重点路口、时段尤其是校园周边的执勤劝导,提升见警率与管事率。完善交通设施,在事故易发路段增设信号灯与非机动车道,推行人车分离管理。推行“查处+教育”模式,在主要路口设置宣传点,组织违法当事人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参与劝导体验,提升群体安全意识。
三是推动协同共治。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凝聚各部门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安全管理机制。
四是严格注册登记管理。要规范注册登记,建立协同核查机制,引导消化旧标车,把这“最初一公里”的工作抓实抓细。
广东省公安厅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东公安将树立信心、坚定决心,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治理摩电交通乱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汕尾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摩电行驶秩序,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汕尾市公安机关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1年的摩电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年底前实现摩电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摩电守法率明显提升、摩电违法查处量明显提升、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的“一改善三提升”目标。
“查处+教育”
整治行动采取定点与流动、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同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执勤劝导,提升见警率与管事率,公安机关在全市主要路口共设置了61个交通安全劝导点,推行“查处+教育”模式,组织违法当事人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参与劝导体验,提升群体安全意识。

“扩大宣传面”
专项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交通安全讲座、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大力倡导“早点走 靠右行 慢慢开”出行理念。
下一步,汕尾市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深化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守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同时,也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为构建和谐、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贡献力量。
来源:广东公安 汕尾公安
责任编辑:蔡劲蓉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