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滨州公安交管部门全天候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安全出行。

2026年1月5日15时,北海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泰康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看到执勤民警后,突然停车调头,执勤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执勤民警打开车门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经检测,结果为13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6年1月3日22时02分,吴某方驾驶车牌号为鲁C61**J的正三轮摩托车驶入检查点,滨城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吴某方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2026年1月2日21时47分,张某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MD***5的小型汽车沿邹平市鹤伴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郎君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2025年12月11日14时38分,阳信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环乡路巡逻执勤时,发现公路一侧有一辆小型货车行驶缓慢,待车辆走近时民警将车辆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李某陈述,他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中午自己在家喝酒后一直休息,邻村朋友打电话叫自己过去帮忙。
一边是情义,一边是法律,在两者面前,李某最终还是选择了情义放弃了法律。李某侥幸地以为下午时间不会有交警查酒驾,没想到开车刚出村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李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李建国 李洪滨 蒋琛)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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